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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報生態環境損害責任問責情況
http://www.CRNTT.tw   2018-03-30 09:39:23
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北京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4月12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北京市,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評社北京3月30日電/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北京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4月12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北京市,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北京市委書記蔡奇、市長陳吉寧明確提出,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實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作為增強“四個意識”的重要體現、踐行新發展理念的重要契機,作為推動首都產業轉型升級、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超大型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依紀依法嚴肅處置到位。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2個黨組織、9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局級幹部17人,處級幹部47人,科級及以下幹部3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4人,談話誡勉問責27人,通報問責7人。現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北京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滯後,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污泥處置工作不到位,高安屯餐廚垃圾處理廠滲濾液去向不明問題。北京城市排水集團負責33條黑臭水體的截污工程,截至2016年底,仍有25條段尚未完工,水污染治理工作嚴重滯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規定,在永定河河道內建設污泥處置設施和生活區;對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存在管理疏漏,致使高安屯餐廚垃圾處理廠產生的餐廚滲濾液被偷排到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對北京城市排水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林雪梅談話誡勉問責;給予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鄭江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集團副總經理張榮兵黨內警告處分;對集團水環境發展公司通惠河流域公司經理張志淵(時任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廠長)、集團科技研發中心主任王佳偉(時任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副廠長)等5人談話誡勉問責。

  昌平區水務局作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河道管理的主責部門,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污水直排入河、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速度滯後、分散污水處理設施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昌平區環保局作為水體污染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的主責部門,履行職責不力,造成企業污水直排或不達標排放等問題。對區政協副主席洪起國(時任區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北京農業職業學院紀委書記牟少華(時任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通報問責;給予區水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文旭、區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雲等4人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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