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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港澳台聯考變革 先考試後填志願
http://www.CRNTT.tw   2018-02-13 11:21:56
  中評社北京2月13日電/考生須知

  在新年即將來臨之際,全國聯招辦送給港澳台考生一個大禮物,從2018年起改為先考試後填志願,考生可以填寫10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這樣的變革以後,將會大大的減少考生高分落榜的風險!

  快跟著小編一起看看最新出爐的《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簡章》,為我們的考試加上雙保險!

  一、報名

  報名資格

  1.學歷資格

  報名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入學考試者,須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其中應屆高中畢業生須向報考機構提供畢業中學開具的畢業證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入學報到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補繳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的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證明)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

  持中國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信息將由聯招辦匯集後送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持港澳地區學歷的港澳台考生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香港或澳門)報名參加考試;持國外學歷的考生報名時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中文版,須注明是否學歷教育)。

  凡持虛假學歷報考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當年全國聯招考試資格,已參加考試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試成績,並且在三年內不准參加全國聯招考試或全國高考。

  2.身份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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