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2018年起,考生填報志願的時間安排在全國聯招考試成績公布之後,即六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填報志願網址與網上預報名網址一致。
(二)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錄取批次分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本科志願組考生可填報A、B、C、D、E、F、G、H、I、J十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預科志願組可填報A、B、C、D、E五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三)填報志願時,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專業和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四)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術科考核,術科考核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考生應盡早與擬報考的院校聯繫。術科考核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術科考核的考生,不得填報相應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五)填報志願前,考生應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專業目錄》,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專業及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
四、投檔錄取
7月初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施。從2018年起,實行網上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錄取分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先進行本科院校志願組投檔錄取,本科錄取結束後,再進行預科院校志願組投檔錄取。聯招辦按招生院校各類別、科類招生計畫的1:1比例,將考生電子檔案投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考生志願及本校招生計畫、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預科錄取時不分專業。預科學習結束後,經預科就讀學校考試合格後,再分專業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五、入學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根據學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它專業。
六、其他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及港澳台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進行管理。
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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