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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一個城市的管理命題
http://www.CRNTT.tw   2018-01-24 15:31:52
  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當無序增長被監管按下“暫停鍵”後,如何建立一個更合理的共享單車長效管理機制,也成為了今年北京市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之一。1月23日,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報到時,市人大代表、對外經貿大學經濟法系主任黃勇提出,目前各地地方政府對於共享單車的監管部門並不統一,城管、交通等部門都會涉及相關管理職能,建議北京形成聯席監管制度,由多個相關部門共治、共同針對全市的共享單車數量、安全、停車規劃等問題出台政策落實管理措施。

  新興事物面對監管空白

  實際上,自共享單車在我國興起後不久,各地就曾因這一新興出行方式監管職責模糊不清引發一輪討論。“2016年來,很多城市開始將對共享單車的監管提上日程。但在監管實施過程中,個別地方卻出現了監管職權碎片化、部門邊界模糊等問題。”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翁士洪表示。

  “法律賦予了政府對於共享單車的監管責任,但這並非一個部門能夠完成的任務。”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

  翁士洪提出, 監管職權的有效實施離不開具體的監管機構,當存在多個監管機構時,有可能出現“事權分散”或者“職責交錯”的問題。“雖然目前共享單車管理政策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層面,相關舉措也主要是以交通部門名義下發,但會同時涉及大城市中的市、區、街道或鎮等不同行政層級。在等級控制模式的監管體制下,由於存在‘職責同構’,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間的事權責任劃分交叉模糊,導致基層政府在共享單車監管體系中的作用難以有效發揮。”翁士洪表示,而且共享單車實際監管時會涉及同一層級的多個職能部門,有時可能存在職能的碎片化現象。

  政府職能“新平衡”

  “自去年下半年開始,我國各級政府對於共享單車管理的‘口徑’似乎已悄然變化。”有共享單車研究專家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共享單車發展初期,“鼓勵”一直是相關部門管控的主基調,各類企業進入市場難度相對較小,一時間,各種顔色、各種類型的共享單車大量出現在多個城市的大街小巷。該專家表示,隨著人們逐漸摸清了共享單車的發展規律,研究機構對城市的共享單車需求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業界也開始意識到不能放任共享單車繼續“無序生長”了。易觀智庫停車O2O分析師王晨曦進一步表示,這意味著地方對於共享單車的管理走入了精細化監管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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