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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IPO財務造假 媒體:不排除被退市可能
http://www.CRNTT.tw   2017-11-04 11:56:59
  中評社北京11月4日電/針對此前外界報道的樂視網在IPO過程中可能存在造假的行為,昨天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作出回應但沒有透露進一步信息。她表示,已經注意到媒體報道的多位涉及樂視IPO發審委委員被查的報道,已經轉給相關部門,正在進一步了解核實。“如果有結果,也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而樂視網方面迄今沒有對此事作出回應。

  此前有媒體報道,近期,多名涉及樂視IPO的發審委委員被查,並稱樂視網當時的IPO可能存在造假行為。對此有媒體引用此前欣泰電氣因造假上市被查後遭遇退市的例子,指樂視網假如也存在欺詐上市,那麼不排除將被退市的可能。

  曾經與樂視網同屬於創業板公司的欣泰電氣是遼寧丹東的一家企業,於2014年3月登陸A股,募集資金2億多元。曾經在創業板上市。不過上市僅僅一年之後,欣泰電氣就被查實從2011年到2014年,持續四年的六期財務報告中,每期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從7000多萬元到近2億元不等。由於被正式認定為欺詐發行,欣泰電氣將成為因欺詐發行退市的第一股。

  由於欣泰電氣的先例,對於在IPO階段就存在造假行為的上市公司被勒令退市已經沒有懸念。而且據業內人士介紹,與主板市場不同,創業板的退市流程中無風險警示期,觸發相關條件後直接暫停上市。而且根據當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的表態,對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啟動強制退市程序後,其未來將不得再重新上市。而此前退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博元和長油,兩者還都有機會進入股轉系統,甚至還有機會再度回到A股市場。

  這也就意味著創業板退市股票已經沒有炒作價值,持股的投資者的虧損概率是100%。而之前得以轉板的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間往往還有炒作動力。

  那麼對於因欺詐上市而被強制退市的股票,應如何對投資者做出賠償呢?根據以往經驗,上市公司和券商應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範圍以投資者實際發生的直接損失為限:賠付金額=投資差額損失(扣減市場風險因素造成的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資金利息。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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