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據澳大利亞“新快網”援引《澳大利亞人報》10月11日報道,根據新的法律提案,澳大利亞水電及港口等重要基礎設施的運營企業將需服從聯邦政府直接權力機構領導,以防遭到外國機構監視或遭遇恐怖主義及其他國家安全威脅。
據報道,澳律政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在10日公布立法草案,要求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基礎設施企業需採取措施,以防遭到攻擊,例如遭到外國滲透、破壞或脅迫等,這些企業也有可能面臨要求升級防禦系統的法律規定。假如澳大利亞安全情報組織(ASIO)發現相關企業沒有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威脅,則會採取最後手段進行處理。目前,澳大利亞有越來越多資產歸外國企業所有,並且其面臨的恐怖主義威脅也在加大,從而推動了新法規成立。
報道稱,澳政府最擔心的是電力、港口、通訊企業及水利設施等方面,假如這些重要設施被破壞,將會對澳大利亞大部分人口及整個國家的經濟產生重大影響。其中,具有國防目的、對液體燃料進口及散貨出口等至關重要的港口均為提案所涵蓋的主要目標。
根據該國《2017重要基礎設施安全法案》(Security of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Bill 2017),只有在國家安全遭到威脅、企業或運營商沒有採取措施降低威脅、或沒有現成的監管程序可執行的情況下,相關機構才會採取最後手段。
報道說,2018年1月,澳大利亞政府將會成立重要基礎設施中心(Critical Infrastructure Centre),審查企業所登記的擁有國家重要基礎設施的目的。相關法律提案則將在之後公布,向公眾徵詢意見。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