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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向月收入6.8萬以下家庭提供低價房
http://www.CRNTT.tw   2017-10-11 14:40:47
 

  據澎湃新聞了解,“綠表”人士主要為現行公屋租戶,以及已通過詳細資格審查的公屋申請者。“白表”人士為非現行公屋租戶但符合購買資助出售單位資格的申請者。

  根據香港房屋條例 (第283章) 附表所規定的轉讓限制,由1982年5月推出的居者有其屋(居屋) 計畫第三期乙起,通過居屋計畫、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畫、可租可買計畫、重建置業計畫及中等入息家庭房屋 (美樂花園) 等計畫下出售的單位,以及由1998年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計畫 (租置計畫) 第一期起,通過租置計畫出售的單位和於2016年推售的綠表置居先導計畫 (綠置居) 的單位,業主須先向香港房屋委員會繳付補價以解除轉讓限制,才可將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

  “港人首置上車盤”細節於明年年中公布,香港住滿7年的居民亦可購買

  此前的施政綱領公布後,“港人首置上車盤” 計畫被認為目標對象為從未置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家庭。此次,林鄭月娥在發言中,將在港住滿7年的居民也包含在內。對於收入限制,林鄭月娥給出的範圍是3.4萬港元-6.8萬港元。這些收入超過居屋申請上限,卻暫未能買私樓的家庭,可通過該計畫先買上車盤,將來再轉買私樓。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政府將以公私營混合發展方式推出港人首置上車盤,計畫明年年中公布“首置”計畫內容,暫時選取觀塘安達臣道項目,提供約1000個單位。林鄭月娥重申,由於國營房屋的土地供應短缺,“我只會在不影響現時國營房屋供應的前提下,提供建議的‘首置’單位。現在看來,‘首置’的土地來源將會是私人發展商擁有或從政府購買得來的土地。”

  “我們的初步構思是透過地契條款,要求發展商作混合發展,即除興建私人房屋單位外,須設計、興建及出售指定數目的‘首置’單位,出售對象的資格由政府規定,包括是居港滿七年的香港居民,從來沒有在香港置業,而收入介乎居屋收入限額和居屋限額加約三成之間,以今天居屋限額計算,這個收入上限即是單身人士的每月收入不超過34000港元,而二人或以上家庭則不超過68000港元。‘首置’單位的售價和面積會參考合資格人士的負擔能力,而轉讓的年期限制亦可能須較居屋更嚴緊,轉讓時如何處理購入單位時的補貼,即補價問題,則仍須進一步研究。”她稱,“鑒於‘首置’是一項新的構思,且作為政府資助出售房屋的一個類別,計畫的細節與現行的居屋和將大量供應的‘綠置居’環環相扣,政府會與房委會和業界共議,細心聆聽社會上對‘首置’的意見,敲定細節於明年年中公布計畫的詳情。”備受關注的“首置”計畫此次沒有公布細節,市場普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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