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9日電/“保險+期貨”,2015年由交易所推動、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首創的服務“三農”新模式,已連續兩年寫入中央一號文件。
據介紹,兩年來,面向廣大糧食主產區農戶、合作社,“保險+期貨”試點範圍不斷擴大,對我國農業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進行了大膽探索。然而,在試點推廣過程中,保險費用支持資金缺乏、農民收入保障不足、保險產品成本過高等問題也顯露出來,需要逐步建立政府主導、企業介入、期貨市場及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
助力農產品價格改革 期貨市場積極實踐和創新
服務“三農”和實體經濟發展,一直是期貨市場秉持的發展原則。作為國內主要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多年來大商所、鄭商所一直關注農業政策和市場變化,積極研究、探索期貨市場如何更好服務於農業風險管理,在推進農產品市場化進程中如何更好的發揮期貨市場的作用。
相關人士介紹,2005年,大商所開展“千村萬戶”市場服務工程,將培訓和信息服務送到東北的糧食主產區,同時開展“公司+農戶”、“期貨+訂單”試點。在這些工作的基礎上,2014年大商所支持期貨公司在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嘗試開展了大豆、玉米場外期權試點,幫助農民防範糧食價格下跌風險;2015年,借助保險概念易於農民理解和接受、銷售渠道廣泛等優勢,大商所在場外期權試點的基礎上首創“保險+期貨”模式。2016年和201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連續兩年明確指出要“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
在日前由長江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主辦的“期貨服務實體·深化產融結合高端論壇”上,與會人士介紹,所謂“保險+期貨”,其模式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保險公司基於期貨市場上相應的農產品期貨價格(或現貨價格),開發農產品價格險;其次,農民或農業企業通過購買保險公司的農產品價格險,確保收益;再次,在沒有得到財政補貼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通過購買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的場外期權產品進行再保險,以對衝農產品價格下降可能帶來的風險;最後,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在期貨交易所進行相應的套期保值操作,進一步分散風險。
據介紹,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的部署,2016年我國啟動了“保險+期貨”試點工作,大商所和鄭商所2家交易所、18家期貨公司和11家保險公司共同參與並完成試點項目18個,涵蓋了13個省的大豆、玉米、棉花、白糖等重點農產品品種;兩家期貨交易所提供大量資金支持試點工作。大商所已累計投入資金9000萬元。今年試點又增至32個。在穩步擴大價格險基礎上,探索收入保險試點。“保險+期貨”發揮了有效轉移價格風險、穩定生產者基本收益作用,為國家支持農業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長江期貨董事長譚顯榮認為,近三年的實踐表明,“保險+期貨”在以下四個方面已顯著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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