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臭氧(O3)在一些重點地區已經成為夏秋季的首要污染物,為此,環保部、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能源局在聯合發布的《“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出,京津冀及周邊的北京等16個省(市)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的重點地區。
環保部19日發布的《工作方案》透露,“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PM2.5濃度遠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工作方案》要求,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即“2+26”城市要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將建立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
京津冀PM2.5濃度遠超國標
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烴類(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等)、含氧有機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是形成臭氧(以下簡稱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體物。
依《工作方案》,“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但PM2.5濃度仍處於高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區域O3濃度呈現上升趨勢,尤其是在夏秋季已成為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
據《工作方案》介紹,近年來,全國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以下簡稱NOx)、煙粉塵控制取得明顯進展,但VOCs排放量仍呈增長趨勢,對大氣環境影響日益突出。《工作方案》透露,VOCs排放還會導致大氣氧化性增強,且部分VOCs會產生惡臭。
2020年建立VOCs防管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