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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環球網) |
期間林子健目無表情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鄭麗琪,就該案講述詳情。香港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後 ,當日並到醫院接觸林及初步了解事件,因林需要接受治療,未能配合警方進一步調查;警方其後亦嘗試約見林錄取口供,但是林因不同理由,以致警方未能成功約見。
警方隨後展開大規模調查行動,包括前往事主報稱一些案發現場及地址進行調查,向商戶作問卷調查及翻查監控視頻片段。經警方連日調查,發現與林當日所講述的活動,與警方調查所得有很大出入;故警方有理由相信林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故今日採取拘捕行動,將林拘捕並通宵扣查。
香港警方:嚴重譴責有關的行為
香港警方重申,警方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確保香港繼續成為一個安全的城市。警方稱,現時並沒有證據顯示有人於本港鬧市進行事主所指控的非法禁錮罪行。訛稱被非法禁錮除浪費警隊資源外,亦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警方嚴重譴責有關的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任何人向警務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的陳述,以誤導警務人員,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