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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之東:司法改革,台灣大陸如何相互借鑒?
http://www.CRNTT.tw   2017-08-03 01:11:33
法學博士、甘肅省委政法委馮之東處長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中評社 史聖園攝)
  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助理記者 史聖園)近日,第六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在甘肅蘭州舉辦。本屆論壇的主題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與法治保障”。在會議間隙,法學博士、甘肅省委政法委馮之東處長接受了中評社記者的專訪,暢談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過程中法學界應該發揮的作用,並發表了他對司法改革的見解 。

  馮之東指出,在兩岸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法律、法學界能做的非常多,切入點也非常多。“經過幾十年兩岸的互動和交流,我們已經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別是在新時期,立足於習近平總書記關於 ‘兩岸一家親’,‘命運共同體’,‘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等基本定位,海峽兩岸各界更應該積極順應歷史發展潮流,充分彰顯這一定位的基本價值和重要意義。
“法律法學界首先可以多多開展交流,為兩岸法治建設提供學術支撐和智力支持,這是法律法學界義不容辭的工作。”馮之東目前研究的司法改革領域,也是近些年來兩岸關係非常重要的一個話題。

  “在這個領域裡面,兩岸可以做多方面的借鑒和交流。特別是兩岸同宗、同源、同脈,完全可以在制度設計和制度實踐層面為彼此提供借鑒,既包括可以吸收的經驗,也包括可以汲取的教訓。”

  具體而言, 馮之東提到了人民參審制,在這方面,兩岸都有一些舉措。“民主和司法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沒有成熟的民主就沒有健全的司法,沒有健全的司法就沒有成熟的民主。因此,台灣有人民觀審制,大陸有人民陪審員制度,海峽兩岸就這一方面便可進行充分的合作和交流。”他指出,台灣出現過一些令社會大眾非常不滿的司法裁判,判案法官被民眾稱為“恐龍法官”,脫離了民間力量的有效制約和監督,法官的決定鬧了笑話。類似的事情也曾在大陸發生過。所以吸收民間力量參與司法程序,就是為了防止司法人員做出荒唐的裁判。

  “台灣在這方面有非常值得借鑒的地方,它的程序設計非常精細,而且對於參與觀審人員的要求非常高,這很值得大陸進行借鑒。
但觀審的案件範圍比較狹窄,只限於刑事重罪案件。”馮之東介紹說,在這方面,大陸的人民陪審員制度,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都可以陪審,範圍比較寬,“這方面台灣是完全可以學習借鑒的。特別是關於食品安全、環境污染,這類在台灣社會關注度非常高的案件,目前還沒有被列入觀審範圍內。”

  近來, 央視熱播的專題片《將改革進行到底》第四集便是關於司法改革的內容,介紹了十八大以來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果。馮之東說,十八大以來,中央對司法改革的重視程度以及改革力度是史無前例的。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司 法改革進行了整體性、全局性的策劃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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