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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有人沒拿到 有地方多年標準不變
http://www.CRNTT.tw   2017-07-17 14:35:20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熱!熱!熱!12日入伏以來,全國多地陷入持續“蒸烤模式”,南北方大範圍地區最高氣溫達35℃以上。近期,多個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溫措施應對,尤其要求高溫津貼要發放到位。

  記者調查發現,地方在政策落實上還不到位,有一些戶外勞動者表示並未拿到高溫津貼,有的地方高溫津貼標準多年不變。

  人社部開展高溫津貼專項檢查,多地下文應對高溫天氣

  根據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從7月3日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用人單位是否遵守高溫津貼規定等內容開展專項檢查。與此同時,河北、福建、天津以及哈爾濱、濟南等地均下發通知要求做好高溫天氣防範應對工作。

  記者採訪發現,由於我國各地氣候條件差異較大,因此,高溫津貼發放的時間、周期、標準並不統一。

  在發放時間上,多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海南則是從4月至10月,福建是從5月至9月。在發放周期上,有的是按月發放,有的按日計算發放,而河北省則按照小時計算。此外,多數地方的發放標準是每月200多元,廣東為每月150元,最高的是天津,每月630多元。

  河北近期宣布,調整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即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增加0.5元,即由1.5元調整為2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增加0.5元,即由1元調整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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