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放開台灣民間交流機構,准許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如,媽祖信衆占台灣人口三分之一以上,允許台灣媽祖聯誼會在大陸設立分會。重視發揮佛教尤其是媽祖文化在兩岸和平發展中的作用,推進兩岸民間各項交流合作。
三、允許台灣農民個人到大陸銷售農產品,放開台灣產品檢驗檢疫,如同國內產品流通、交易。
四、以更加實惠的創業扶持政策,吸引台灣青年尤其是台灣南部青年和留學返台的青年到大陸創新創業。
五、鼓勵兩岸青年通婚。對回大陸的台灣女婿和媳婦給予超公民待遇的適當優惠政策。
謀求海峽兩岸的統一,是中華民族和中國共產黨的共同追求。台灣問題是國內戰爭遺留之問題,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是不爭的事實。台灣的複歸統一,不是領土主權的再造。當務之急是放眼全球視野,放開對台政策,放下台灣問題,是崛起的中國黨和人民的必然自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