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艾寶俊等3名原省部級官員同日領刑。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長艾寶俊受賄、貪污案,對被告人艾寶俊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8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80萬元;對艾寶俊受賄所得贓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依法返還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餘遠輝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餘遠輝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餘遠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受賄案,對被告人白雪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對白雪山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除艾寶俊和餘遠輝外,本月還有3名原省部級官員獲刑,分別是:4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蓋如垠受賄案,對被告人蓋如垠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4月18日,天津一中院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受賄、行賄案,判處潘逸陽有期徒刑20年;4月20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龔清概受賄案,對被告人龔清概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潘逸陽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畫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61萬餘元。
彼時的潘逸陽,是江西省新餘市委書記,主政新餘一年多的他正是在這裡與時任中辦副主任令計畫攀上了關係,開始其長達13年的“投資”歷程,直至落馬前一年,潘逸陽仍按“慣例”給令計畫家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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