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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美國陸戰隊進駐AIT是一個危險信號
http://www.CRNTT.tw   2017-02-17 09:37:28
 
  另一方面,美國此舉是否意味著已經將AIT正式認定為“正規大使館”?實際上,美國在世界各國的大使館以至是領事館,都有派遣海軍陸戰隊維安。陸戰隊的全名為“海軍陸戰隊使館警衛隊”,是美國海軍陸戰隊一支營級的部隊,負責美國駐外大使館、領事館及美國政府在外機構的保安任務,包括布魯塞爾的美國駐北約代表處等。隊員稱作“海軍陸戰隊衛兵”。目前陸戰隊使館警衛隊為數約一千人,派駐美國一百四十八個使館跟領事館。這是外交慣例,也符合《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定。一般的大使館,美國都會派陸戰隊站衛兵。但問題是,美國與台灣當局並無“外交”關係,美國在台協會的台北辦事處,雖然享有“使領館”的功能,但卻並非正式的使領館,因而AIT並無陸戰隊員駐守。現在不但是其新址建設的規劃,完全按照美國正式的使領館規格來設計及建造,而且還派駐海軍陸戰隊,儘管據說只是一個班的規模,但也已形同美國將AIT台北辦事處視同駐外使領館,這是否意味著美國將其與台灣當局的關係升級到“變相外交關係”或“準外交關係”,至少也是比照“外交”關係?因此,這項舉動,可能預兆著美台關係將發生重大象徵意義轉變。

  實際上,設立AIT的法律依據——《台灣關係法》,儘管是一部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惡法”,也只是向AIT 授予類似“使領館”的職能,而並沒有任何授權美國軍方向AIT派遣陸戰隊的條文內容。即使是奧巴馬在卸任美國總統前夕簽署頒布的《國防授權法》,也只是含有加強美台軍事交流,推動雙方資深軍事將領和官員交流的條文內容,而沒有向AIT派駐陸戰隊的規範。因此,即使是“惡法亦法”,美國軍方向AIT 派出陸戰隊,也已是抵觸法律的行為,是AIT新址建築物上的“僭建物”。

  倘進一步追蹤拷問,既然連陸戰隊都已經即將進駐AIT了,那麼,美國是否已經或即將向AIT 派駐武官?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AIT就差不多等於是一個“完整的大使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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