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3日電/“目前,個人所得稅公平程度還不夠,存在同樣收入、同樣稅收待遇不夠,因此需要進行綜合制改革。綜合制不容易到位,就走綜合與分類改革相結合的路。個人所得稅的綜合與分類改革要起步,需要有相關的稅收征管制度配套改革。”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志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近日,財政部就個人所得稅問題進行了回答:實施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需要構建新的稅收征管制度,建立與綜合徵稅相配套的稅收征管體制。財政部將積極創造條件,加快修訂《稅收征管法》,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推動現金交易的規範管理等社會綜合配套條件的逐步完善,為個人所得稅改革提供有力支撐。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財政部將加快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
楊志勇指出,綜合徵收下,對個人收入信息的收集與整理的要求會遠遠高於目前的分類所得稅制。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收入分配改革總目標,個人所得稅改革總的原則是“增低、擴中、調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楊志勇認為,從現實角度來看,個人所得稅不僅僅要做好綜合與分類改革工作,更要做好現金管理工作,讓所有根據稅法應該徵收上來的個人所得稅能夠收上來,這更有助於公平目標的實現。個人所得稅改革需要有經濟思維,而不是要不惜一切代價。
(來源: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