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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上線“股東業務專區”
http://www.CRNTT.tw   2017-01-08 10:33:18
 
  8月15日,慧球科技被上交所公開批評。17日,慧球科技通過信息披露業務系統向上交所提交擬對外發布的公告,上交所要求公司核查擬披露公告中的交易是否涉及關聯交易,但慧球科技沒有按照要求進行核查,因此該公告並未在當晚發布。然而,該未准予披露的公告卻在東方財富網的股吧中出現。此外,在原實際控制人顧國平明確表示自己不是實控人的情況下,慧球科技仍在披露二季報時將他認定為實際控制人,導致顧國平發表聲明稱自己不是實控人。8月26日,因信披問題、實際控制人未能核實等問題,上交所對慧球科技發出監管通報,要求其整改。此後又多次督促公司整改。9月9日,慧球科技因並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整改報告,沒有在限期內完成其本應主動落實的整改要求而被上交所“ST”處理。

  信披自主性

  信披亂象不勝枚舉,增加股東信披渠道,有利於提升市場透明度。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表示,在我國資本市場建設不斷朝著法制化、公開化、透明化方向發展的背景下,股東權益變動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公平性和準確性備受市場關注。

  此次,深交所上線“股東業務專區”,股東可提交包括權益變動報告書、要約收購報告書、權益變動進展公告和減持預披露提示性公告等在內的各類權益變動公告,實現權益變動披露全覆蓋。往後股東履行權益變動信息披露,再也不用受制於上市公司,這或將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上市公司信披亂象的改善。

  一方面,上市公司因股權之爭或出於對公司股價的考慮而不配合股東權益披露的情況將得到緩解,另一方面,對於股東而言,股東業務專區的上線增加了股東信披發聲的渠道。類似此前康達爾與其股東京基集團的“互掐”大戰,將在股東業務專區的開通下增加一條和平解決的途徑。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制度的實施賦予股東信息披露的主動性,使得股東能夠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自主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保護市場主體的知情權,提升權益變動信息披露的合規性。該制度進一步明確了股東作為權益變動信息披露責任人的主體地位、強化其信息披露意識,督促股東歸位盡責,承擔應有的信息披露責任。

  (來源: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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