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近年來,上市公司股權之爭風起雲湧,出於公司利益等考慮,上市公司未充分配合股東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股東權益變動信息未及時披露等情況時有發生。1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股東業務辦理指南》並上線“股東業務專區”,開通股東權益變動信息自行披露渠道。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指出,此次信息披露制度改革一改過去由上市公司股東委托上市公司代為披露股東權益變動信息的做法,賦予了股東以信息披露自主性,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時效性。
信披亂象
上市公司股東權益變動信息,歷來是市場十分關注的重要信息。
此次,根據深交所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東業務辦理指南》,股東權益變動信息自行披露渠道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嚴格落實用戶註冊程序,把好身份驗證關。二是實現股東權益變動信息披露公告類別全覆蓋,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三是股東可在同一賬戶下完成多家上市公司權益變動信息披露,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知情人士透露,就在此次新規出台前,股東權益變動信息的披露渠道幾乎由上市公司所“壟斷”。對於一些不利於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少公司便怠於披露,甚至以各種“不合規”為由拒絕披露。
如在2016年年初,深交所向康達爾下發關注函,詢問康達爾為何不披露林志與京基集團的股權轉讓及權益變動,京基集團又為何自行聯繫信息披露媒體發布公告。1月6日,兩方雙雙回應深交所,回復函中各執一詞。股東京基集團在公告中表示,其在2015年12月30日將股份轉讓的書面通知、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及其備查文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康達爾,並要求康達爾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此後又多次派員將信息披露文件原件送達康達爾,但康達爾拒絕接受;康達爾則稱,京基集團未向公司提供可用於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書》正式書面文本,文件送達人亦沒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身份確認文件,不能確認和保證披露文件的真實性。
身陷“披露門”者眾,但是其中最為挑戰監管層底線的或許便是慧球科技。
去年7月28日,深圳瑞萊嘉譽 增 持 慧 球 科 技 股 份 達4.999978%,觸發權益變動披露義務,並通知慧球科技要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但公司一直以瑞萊嘉譽持股未達5%為由不予披露。8月4日與8月8日,上交所兩次向慧球科技發出監管函件要求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但慧球科技於8月5日召開董事會,拒不公告股東要求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8月9日,瑞萊嘉譽在法定信息披露媒體自行披露了權益變動報告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