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9日電/英國最高法院8日表示,將儘快就“脫歐”程序案作出裁決,重點是保證“脫歐”過程合法進行,而不是推翻公投的結果。
新華社報道,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說,“脫歐”問題引發了爭議,最高法院需要充分的時間考慮,並在庭審期間聽取各方的辯論和意見。
英國最高法院5日開庭審理有關“脫歐”程序案。“脫歐”程序案是由支持“留歐”的一家投資基金經理吉娜·米勒等人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訴訟的。英國高等法院上月裁定,政府在正式啟動“脫歐”程序前需經議會批准。英國政府隨即上訴至最高法院。
在庭審過程中,以米勒為代表的反“脫歐”人士表示,政府並沒有獨立開展“脫歐”談判的能力,“脫歐”談判必須經過英國議會投票通過之後才能付諸實施。而英國政府律師團隊稱,英國政府與歐盟的談判是基於國際條約進行的,而不是基於英國的國內法,政府不需要徵得議會同意。
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等三個地方自治政府的法律代表在庭審中也發表了意見。
最高法院預計將在明年初就啟動“脫歐”程序是否需要議會批准作出最終裁決。裁決結果將決定政府和議會誰來主導英國“脫歐”。
今年6月,英國公投決定“脫歐”後,政府與議會隨即就“脫歐”主導權開始爭執不休。有部分議員主張,“脫歐”主導權在議會,“脫歐”是全民公投的結果,但啟動“脫歐”程序的時間與方式,應由議會根據代議制原則作出最終決定。
按照歐盟法律,“脫歐”程序一旦啟動,有關各方須在兩年內完成談判,如需延長談判,應得到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的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