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健康道德元素
第三,“釋法”為香港政治注入健康的道德元素。
“釋法”明確規定:“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亦即是說,重要公職人士的就職宣誓是實質性的而不是形式上的。但是,在第六屆立法會議員發生宣誓風波之前,即使幾乎所有重要公職人士都合乎相關程序和規定履行了就職宣誓,其中一些人是把就職宣誓視為“形式”。傳統“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製造了一起又一起公然挑戰《基本法》的政治風波,其中不乏私下與外國勢力勾結而背叛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者,但是,在第六屆立法會之前,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內容要求,堂而皇之地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視宣誓為“形式”的最新事例是,11月3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時,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稱,梁頌恒和游蕙禎在宣誓期間的言行屬於“政治言論”,受《基本法》第七十七條保護。《基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可見,在戴啟思眼裡,立法會議員宣誓是不必要的形式。
今後,必須嚴格遵守“釋法”,規範重要公職人士言行一致、表裡如一;從而,必將推動香港政治倫理建設。
香港長期是一個商業社會,視從政為生意者比比皆是。在重要公職人士中,不僅存在著未必真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未必真誠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現象,而且存在著為私利不敢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敢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現象。“釋法”將有助於香港政治澄清“虛偽自私”的風氣。
(來源:大公網;作者周八駿為資深評論員,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