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病歷:個別幹部六大紀律全違反
修訂版《條例》“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中,吸收了原《條例》和《廉政準則》中的部分內容,並將一些籠統的規定進行整合、細化,增加7條、完善4條,除黨組織失職行為外,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行為、失洩密行為、違反外事工作紀律等行為也被列入違反工作紀律的範疇,警示黨員幹部對黨的工作就要好好幹、負責幹,否則將面臨黨紀的懲處。
上述官員中,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浙江省寧波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廣東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劉志庚等多人的“病歷”中均涉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等違紀條款。
相比前面談到的四項紀律,受處分官員中,違反群眾紀律、生活紀律的人數相對較少,但也有一些堪稱罕見的“多科”甚至“全科”違紀官員,比如武鋼原董事長鄧崎琳就是這樣一個負面典型。執掌武鋼帥印10餘年,曾獲湖北省勞動模範稱號,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鄧崎琳,干擾、妨礙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多占住房,違規領取獎金,長期占用賓館客房供個人使用;進行權色交易……把黨的六大紀律逐一違反,刷新了中管幹部的違紀紀錄。近日播出的《永遠在路上》專題片中,鄧崎琳面對鏡頭,對自己所作所為進行反思懺悔——“有一些下屬和一些個體戶老板給你送一些錢物、東西,剛開始也不敢要,到後來這些東西也就麻木了,也就收受別人這些錢財。”
此前中管幹部中最接近鄧崎琳違紀紀錄的,要數已落馬的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她違反了六大紀律中政治、組織、廉潔、工作、生活這五項。還有今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也是違反了上述的五項紀律。
談到“全科”違紀,另有兩名官員不得不提。在安徽蕪湖乃至全國,蕪湖卷煙廠黨委書記、廠長王龍明是個名人。2016年1月28日,蕪湖市紀委監察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王龍明等典型案件相關情況進行通報,指出王龍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引發廣泛關注。據王龍明交代,在紀檢監察機關找其了解情況時,他不僅不如實向組織交代問題,反而加快轉移贓款贓物,與家人訂立攻守同盟,與有關人員串供,企圖掩蓋事實、隱匿證據。“從我的事例上,再一次說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落馬後,王龍明懺悔說。
另一人是新疆“落馬書記”王仕斌。十八大以來,阿勒泰最惹人矚目的落馬官員,也就是今年6月份剛剛被宣布接受調查的王仕斌,自踏入仕途以來,他沒有離開過阿勒泰地區,從阿勒泰市供銷社的秘書,一步步爬上阿勒泰地委委員、阿勒泰市委書記的位子。作為憑借關係網就能輕鬆行事的“地頭蛇”,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再到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該違反的紀律,王仕斌違反了個遍。紀委通報稱王仕斌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王仕斌已於9月被“雙開”並立案審查。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