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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志庸:梁君彥為求自保 中國人飲恨受辱
http://www.CRNTT.tw   2016-10-21 18:10:11
 
  翟紹唐為梁君彥作出的風險評估其實不無道理,但筆者認為,梁君彥既然擔任立法會主席,便應早有心理準備去承擔一定程度的政治風險,就如做生意的也需承擔投資和經濟的風險一樣。作為立法會主席,更應盡一切能力去維持立法會的公信力和嚴肅性,不應畏首畏尾。筆者認為,游、梁二人的行為本是大錯,梁君彥卻為求自保、避過風險,將大錯化成了小錯,讓香港處理立法的議會帶頭放寬執行法例列明的規則。在合理和合法的情況下,既被賦予主席之權,便應行使應該行使的權力,否則就是不盡責任,遇上大是大非的事也只期望“大步檻過”。

  在情理上,梁君彥即使不嚴謹執行法例,也應該作出一個合乎道德的決定,何況法律本來就容許考慮道德的因素。游、梁二人既然膽敢以“支那”侮辱中國和整個中華民族,梁君彥更應讓他們承受做不道德行為的後果。即使梁君彥從未考慮道德問題,當他跟旁人說起“支那”事件,旁人、社會輿論、傳媒等的反應也應該能給予梁君彥一個清晰的答案。

  梁君彥既不按法理,也不按情理地“放生”游蕙禎和梁頌恆,實在令筆者懷疑梁君彥處理立法會工作的能力。面對泛民“拉布”、議員搗亂議會,梁君彥又會否再以今日想“大步檻過”、不聞不問的態度去面對?筆者望梁君彥能自省,維護法治精神,在往後日子將功補過。

  作者錢志庸律師是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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