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現行的管理相比,《辦法》不再以單條管道為監管對象,對每條管道單獨定價,而是以管道運輸企業為監管對象,區分不同企業定價。另外,定價方法為“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並細化了價格成本核定的具體標準,規定了八類費用不得計入定價成本。
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由折舊及攤銷費、運行維護費構成。其中有三個數據值得關注,以3年為周期,將天然氣管道的收益率確定為8%,確定年度准許總收入,核定企業的管道運輸費用。
據了解,現行的收益率約為12%。同時,將管道資產的折舊年限提高至30年,而此前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折舊年限分別是14年和20年。另外,將輸氣損耗率明確為0.2%,而此前中石油的這一數據約為0.2%~0.8%。
“管道資產折舊是構成管輸企業成本要素中的最大頭,將折舊年限大幅提高,也將壓縮企業成本。”卓創資訊天然氣分析師劉廣彬告訴記者,成本監審的意見剛剛公布,將在9月5日完成意見徵求,還沒有進入操作階段,但結合准許收益率和輸氣損耗率下降來看,可能意味著未來跨省天然氣管輸價格會出現下降。
天然氣管道業務能為中石油、中石化提供穩定的現金流,在油氣行業務整體低迷的情況下,天然氣管道已經是石油企業為數不多的優良資產。
劉廣彬認為,即使後期天然氣輸配價格出現下調,預計下降的幅度也不會太大。
激勵管道向第三方開放
除了對天然氣輸配價格進行核定,《辦法》也為第三方公開准入以及天然氣行業體制機制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按照要求,石油企業在測算管道運輸具體價格表後,應連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管道運價率,以及所有入口與出口的名稱、 距離等相關信息,通過企業門戶網站或指定平台向社會公開,同時抄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
另外也明確了天然氣管道負荷率低於75%的,按75%負荷率對應的氣量計算確定管道運價率。
中國現在的跨省天然氣管道主要是由“三桶油”投資建設並運營,這些管道基礎設施主要用於每個企業自己的天然氣輸送。但是不同企業、央企和地方之間管網的互聯互通比較少,向其他天然氣生產商、消費者、運輸商或貿易商等第三方開放更是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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