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P2P個人網貸限額20萬
http://www.CRNTT.tw   2016-08-25 11:05:24
 

  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目前P2P資金存管主要有三種模式,銀行直連;與銀行合作直接在銀行進行資金存管;以及銀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聯合存管。

  不過,上述《辦法》中明確提出,“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網貸’的資金必須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三方進行存管,只有銀行業金融機構才是網貸資金的存管者,而不是其他機構,這是明確的。”李均鋒表示,存管者和委托者要通過雙方市場的辦法協商來形成一種合約關係,要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監管則將根據不同方的意見來進一步完善這個第三方資金存管的指引。

  對此,融金所創始人孫明達分析指出,再次強調了資金存管的重要性,銀行資金存管是大勢所趨,能有效防止p2p平台設立資金池,避免平台直接接觸,甚至挪用投資人資金,但目前成功存管的平台還很少,而且大多數採取銀行與第三方聯合存管的方式。

  融360分析師亦表示,目前有一部分平台正在與銀行對接的路上,更多的平台自簽訂協議後,並無實質性進展,資金存管合規化進程進展緩慢。接下來,按照《辦法》的要求,有將近95%的平台會被“銀行資金存管”這道坎淘汰。

  此外,信息披露也是此次《辦法》的重點之一,比如要“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資項目基本信息、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結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資項目資金運用情況等有關信息”。

  對此,91金融許澤瑋分析指出,這說明,一方面投資人需要提高理財意識以及分析甄別能力,另一方面要平台的透明度要提高。

  銀監會方面則透露,目前《辦法》只對信息披露進行原則性規定,擬在後續有關細則中,結合行業的一般做法和監管需要,對行業的相應指標,包括壞賬率、逾期率和代償金額等進行明確定義。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