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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與競爭:兩岸關係發展的新特點
http://www.CRNTT.tw   2016-09-03 00:53:54
民進黨執政後兩岸關係將進入對立、對抗與競爭的歷史新時期。
  中評社╱題:“對抗與競爭:兩岸關係發展的新特點”;作者:胡凌煒(上海),東亞研究所副所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創中心專家;《中國評論》月刊2016年8月號(總第224期)

  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裏,針對大陸、台灣社會以及美國等國際社會對於兩岸關係、台海局勢的關注,民進黨蔡英文多次承諾在兩岸關係方面“維持現狀”。然而,無論是大陸還是台灣民進黨都對“兩岸現狀”有自己的定義。民進黨重新執政後,台灣執政當局如何看待當前的“兩岸現狀”,如何在“現狀”的基礎上規劃實施台灣的整體發展戰略,如何面對大陸及兩岸關係,將對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在各方高度關注之下,5月20日台灣新一屆領導人蔡英文發表了就職演講。全面分析這篇演講可以看到,一方面,蔡英文完全以台灣為主體,明確地提出了未來台灣的發展戰略,與國民黨執政相比,蔡英文的演講從根本上改變了台灣發展的戰略方向,呈現出十分清晰的分離主義傾向;另一方面,在各方的壓力之下蔡英文明確表示,“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這個承諾同樣清晰地表明了台灣與大陸之間的法理連結,大大降低了未來4年裏台灣執政當局推動“法理台獨”的可能性。這篇講話顯示了蔡英文主政台灣之後,兩岸關係將在當前“現狀”的基礎上呈現出對立、對抗與競爭的特點,兩岸關係、台海局勢的和平與穩定將面臨挑戰。

  民進黨執政當局對於兩岸關係現狀的認知
  以及未來改變兩岸關係現狀的企圖

  蔡英文在演講中,沒有針對大陸在兩岸關係上的立場做出正面回應,而是按照民進黨對於兩岸關係現狀的認知規劃了未來台灣社會的發展方向,並且在台灣整體發展規劃中明確了現階段處理兩岸關係的原則,同時,以堅定的理念,以隱晦的方式提出了未來改變兩岸關係現狀的企圖。

  (一)台灣“主體性”已經基本確立並將日益鞏固正在成為兩岸關係現狀的一個重要特征

  分析這篇演講可以看到,執政後的民進黨當局將以台灣為主體制定實施各項政策,將不斷鞏固台灣的“主體性”。首先,整篇就職演講是以台灣為主體來規劃台灣未來的發展方向。據統計,蔡英文在演講中,13次提到“這個國家”,41次講“台灣”,而只有5次提到 中華民國,其中1次是在演講開頭部分,“正式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十四任'總統'與'副總統'”,另外4次是在談到兩岸關係時提到中華民國。

  其次,蔡英文執政後講努力追求台灣在經濟領域的自主性。針對前任執政者馬英九總統借助大陸發展台灣的經濟政策,蔡英文表示,“要讓台灣經濟脫胎換骨,就必須從現在起就下定決心,勇敢地走出另外一條路。這一條路,就是打造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提升對外經濟的格局及多元性,告別以往過於依賴單一市場的現象”。

  再次,蔡英文執政後將以台灣為主體尋求實質參與國際社會。蔡英文表示,要“在外交與全球性的議題上做出貢獻。讓台灣走向世界,也要讓世界走進台灣”。“未來,我們會持續透過官方互動、企業投資與民間合作各種方式,分享台灣發展的經驗,與「友邦”建立永續的夥伴關係」。“新政府會支持並參與,全球性新興議題的國際合作,讓台灣成為國際社會不可或缺的夥伴”。

  蔡英文的演講,顯示出台灣的“主體性”已經基本確立,並且將在民進黨再次執政後得到進一步鞏固。這將成為兩岸關係現狀的一個重要特征。

  (二)、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保持台灣與大陸的法理連結是兩岸關係現狀的又一重要特征

  在蔡英文演講的第四部分“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中,蔡英文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保持了台灣與大陸的法理連結。首先,蔡英文表示,“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根據台灣目前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現階段這條承諾將從主權與領土範圍上維持中華民國仍然及於大陸的“一個中國”法律框架;其次,蔡英文表示,“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簡稱,該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就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指出,“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衆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總則第二條就該條例用詞定義明確規定:“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在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基礎上,台灣方面還制定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等子法。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相關配套法律規定。這些法律規定的存在,保持了台灣與大陸在法理上的連結,從法理上明確了“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的法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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