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以上兩項提議,債券持有人給出了如下理由:“15東特鋼CP001於3月28日違約至今未能解決,期間東北特鋼到期債務融資工具相繼違約,遼寧省政府及大股東國資委不作為,市場影響不斷惡化。在此,為保障投資人權益,15東特鋼 001、CP002、CP003持有人提出了以上要求。”
會議要求交易商協會開展違規自律調查。“東北特鋼至今未向市場披露2015年度財務報告及2016年一季度財務情況,對於債權人起訴股權凍結等重大事項未按協會自律規定按時、如實對市場公開信息披露。15東特鋼CP001、CP002、CP003債券持有人要求協會按照自律處分等相關規定盡快啟動對東北特鋼開展違規自律調查及處分。”《議案》的第五項提議是關於財務狀況的披露。根據交易商協會要求,東北特鋼應於2016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經審計財務報告及2016年一季度財務報表。2016年4月29日東北特鋼發布公告,由於企業財務報告尚在編制無法按時披露,將延遲至6月30日對外公布,但至今東北特鋼仍未披露。因此,“15東特鋼CP001、CP002、CP003債券持有人要求成立進駐組全面了解生產經營及財務情況,並要求東北特鋼披露2015年財務報告、2016年一季度財務報表、最新的資產受限、抵質押、被凍結及訴訟等情況。”
此外,為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及財務情況,《議案》提議向東北特鋼派駐進駐組:“派駐組擬由各家主承銷商或債券投資人選派代表組成。”
7月20日東北特鋼第三次持有人會議另提議各期債券投資人成立債權人大會,選取債權人代表開展後續法律訴訟等相關工作。《議案》顯示,債權人大會擬設5名常任代表,其中3名由當期債券持有份額排名前三的投資人組成,主承銷商選派一名代表,其他債券持有人可自願或以共同推選方式選擇一名代表。後續法律訴訟、債務追償等相關工作主要由大會常設代表具體負責,重大事項需經債權人會議討論並三分之二以上份額持有人通過後方可執行。
債轉股還是破產清算?
東北特鋼的實際控制人遼寧省國資委,直接持有東北特鋼46.13%的股權,又通過遼寧省國資經營公司間接持有22.68%的股權,共計持有公司68.81%的股權。此外,黑龍江省國資委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持有該公司14.52%和16.67%股份。
遼寧省國資委的“不作為”,是東北特鋼債券持有人另外一個強烈不滿的地方。在已經召開的歷次持有人會議中,作為東北特鋼實際控制人的遼寧省國資委卻始終未曾露面。
7月19日的債券違約事件發生後,經濟觀察報多次致電遼寧省國資委未果。其後,經濟觀察報記者又聯繫國務院國資委人士,對方表示對於此事不了解,也不便置評。
投資行業分析人士、證大集團總裁助理兼私募投資總監談佳隆認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遼寧省國資委、東北特鋼、債券持有人之間正處於多方‘激烈博弈’的過程中,《議案》和債券持有人的激烈態度本身就希望向東北特鋼和遼寧省國資委施壓。然而,遼寧省國資委作為股東方,暫時的確也不好站在台前明確表態,因為這一債務問題一旦處理不好意味著國有資產的流失,也會給金融和社會穩定帶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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