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 九個資產管理計畫信息
序號 資管計畫名稱 管理人 托管人 備案初始規模 購買股票累計使用資金總額 持股數(股) 持股
股價 平倉
股價 預警線注1 表決權歸屬 平倉線 存續期 資管合同生效時間
1 安盛 1 號
資產管理計畫 南方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億 14.9,469.97萬 97,649,123 15.31 12.25 13.78 資管計畫存續期內表決權歸钜盛華 計畫份額淨值0.8元 自優先級委托資金劃入資管計畫托管賬戶當日備案手續辦理完畢並獲得基金業協會書面確認之日起2年 2015.11.24
2 安盛 2 號
資產管理計畫 15億 149,469.54萬 89,724,515 16.66 13.33 14.99
3 安盛 3號
資產管理計畫 15億 149,469.20萬 84,540,563 17.68 14.14 15.91
4 廣钜 1 號
資產管理計畫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0億 299,953.33萬 163,481,676 18.35 14.68 16.51 資管計畫存續期內表決權歸钜盛華,钜盛華已全部讓渡給前海人壽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後的年度對日止 2015.11.26
5 廣钜 2 號
資產管理計畫 30億 139,990.73萬 63,465,898 22.06 17.65 19.85 資管計畫存續期內表決權歸钜盛華,其中2,000,000股股份讓渡給前海人壽 2015.12.14
6 泰信價值 1 號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畫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國 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億 337,366.31萬注2 166,662,583 20.24 16.19 18.22 資管計畫存續期內表決權歸钜盛華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後的年度對日止 2015.11.30
7 西部利得金裕 1 號資產管理計畫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5億 449,959.03萬 225,494,379 19.95 15.96 17.96 資管計畫存續期內表決權歸钜盛華,钜盛華已全部讓渡給前海人壽 自資產管理計畫合同生效之日起36個月 2015.12.2
8 西部利得寶祿 1 號資產管理計畫 30億 299,806.03萬 156,350,691 19.18 15.34 17.26
9 東興信鑫 7 號集合資產管理計畫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街支行 18.75億 181,476.62萬注2 94,579,871 19.19 15.35 17.27 資管計畫存續期內表決權歸钜盛華 自資管計畫合同生效之日起24個月 2015.12.10
合計 236.25億 2,156,960.76萬 1,141,949,299 18.89注3 - - - - - -
注1:預警線按持股股價*0.9計算。
注2:钜盛華自2016年7月7月披露詳式權益變動書之後,至7月15日,累計以泰信1號和東興信鑫 7 號2個計畫新增購入萬科A股股票44,109,192股,該等股票交易資金總額按7月11-15日平均交易價格18.13元/股計算合計耗資約79,987.33萬元。
注3:9個資管計畫利率區間為6.5%-7.2%,購入萬科A股股票的總平均股價為18.89元/股,如按平均利率以及已存續期8個月計算,考慮融資成本後的平均股價約19.83元/股。
附件二 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清單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5.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6.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7.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
8.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
9.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
10. 《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11.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12.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
13. 《關於繼續做好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通知》
14. 《關於規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涉嫌配資的私募資管產品相關工作的通知》
15. 《關於審理場外股票融資合同糾紛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說明
(來源: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