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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新政實施後 二類疫苗流通之路反受阻
http://www.CRNTT.tw   2016-06-17 10:38:24
 

  6月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了《關於貫徹實施新修訂的通知》,要求原疫苗經營企業在2016年4月25日前已購進的第二類疫苗可繼續銷售至各級疾控機構,由其進行供應。原疫苗經營企業2017年1月1日起必須停止疫苗銷售活動,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或核減疫苗經營範圍。各級疾控機構在2016年4月25日前已購進的第二類疫苗,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逐級供應方式供應。

  新聞鏈接

  涉及18個省區市的山東疫苗案

  山東警方今年3月披露了一起特大非法經營人用疫苗案:2010年以來,龐某衛與其女兒孫某,從醫藥公司業務員或疫苗販子手中,低價購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種二類疫苗(部分臨期疫苗),加價售往18個省(區、市),涉案金額達5.7億元。龐某所販賣疫苗雖然是正規疫苗生產廠家生產,但其未按規定進行冷鏈存儲和運輸,部分屬於臨期(臨近有效期)疫苗,流通過程中存在過期、變質的風險。

  新聞內存

  什麼是二類疫苗

  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如麻疹疫苗、“白百破”三聯疫苗、脊髓灰質炎疫苗、水痘疫苗、流腦疫苗等。

  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並且自願受種的其他疫苗。常見的二類疫苗有:口服輪狀病毒疫苗、甲肝疫苗、HIB疫苗、肺炎疫苗、手足口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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