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7日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從自身做起,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改善。而在此前,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在不同場合指出黨內“潛規則”的種種表現和危害,他說,“這些潛規則看起來無影無蹤,卻又無處不在,聽起來悖情悖理,卻可暢通無阻,成為腐蝕黨員和幹部,敗壞黨的風氣的沉屙毒瘤”。所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以紀律建設作為治本之策,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狠刹“潛規則”,立好“明規矩”,努力營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
說起“潛規則”的危害,基層幹部群衆的感受可能更為深刻。當下在一些基層地方和單位,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形形色色的“潛規則”表現各異,有些甚至堂而皇之、大行其道,嚴重背離了黨的宗旨和紀律規矩。例如,在一些機關,“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變成了“為領導服務”;“集體領導”變成“領導個人說了算”,“民主集中”的原則變為“按領導意見辦”,“會議決定”變為“舉手表決走形式”,幹部群衆對此多有怨言。“潛規則”之盛,大有“漸成氣候”之勢。
略作思考,形形色色的“潛規則”就是隱藏在“明規矩”之下,卻在實際起著支配作用,往往是合規合法程序下隱藏的違規違法的行為。同時,“明規矩”的缺失,權力的溢出化為“潛規則”留下隱身之地。“潛規則”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明明看著有問題,但真正較起真來難度大, 往往還會招來搞“潛規則”的人用“明規矩”做擋箭牌,“豬八戒倒打一耙”:“制度規定都落實了”,“程序走到了”——其實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遵規守紀的人吃了啞巴虧,違法亂紀的人得了“無本利”,違背了黨規黨紀,褻瀆了制度權威,透支了黨和政府信用,動搖了黨的執政根基。因此,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立“明規矩”破“潛規則”正當其時,勢在必行。
破除“潛規則”,必須要嚴格落實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增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黨規黨紀意識。要切實加強黨規黨紀教育,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破壞紀律規矩的人和事,有問題苗頭就糾,有違紀違規必查,切實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環境,切實築牢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綫,樹立嚴守黨規黨紀的“底綫意識”,避免少數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制度空轉,有形無實的問題,避免一些地方基層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由“潛規則”主導,黨的制度和規矩受到踐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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