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潛規則”,必須從“潛規則”成因入手,科學研究,從體制、機制、程序等三個層面綜合構建黨內的制度環境,以“明規矩”堵死“潛規則”的通道。以正壓邪,讓“潛規則”在黨內及社會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場。針對權力過於集中監督難的問題,須科學配置權力,避免一把手權力過度集中,權力運行不透明。推進黨務政務公開,讓人、財、物、事、權在陽光下運行,解決好領導幹部“權大於法”、淩駕組織之上、個人說了算等問題。同時,應逐級加強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關鍵環節聽取群衆意見,發現問題及時問責追責,以難以承受之重打消搞“潛規則”者的僥幸心理。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難於法之必行。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關鍵在於落實,而人是主導因素。在這個問題上,黨員領導幹部要帶好頭;要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把黨性純、作風硬、業務精的黨員幹部用起來,逐步形成黨規黨紀嚴明的大環境。要防範黨員領導幹部中的“兩面人”,把那些不講黨性講個性、不靠組織靠關系,執行決策只唯上、執行政策搞變通,大圈子裡作秀、小圈子裡作惡的“兩面人”清除出黨員幹部隊伍。只有減少破壞和污染政治生態環境的“沉屙毒瘤”,弘揚落實“明規矩”的正義力量,才能帶動和培養出黨性純潔的黨員幹部隊伍,促進政治生態改善,“明規矩”就會綱舉目張,“潛規則”自會灰飛煙滅。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楊博 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宣傳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