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關注“毒學校”現象時,也不應該忽視另一個問題,即“毒學校”雖然引發了社會的關注,但並不意味著,在當地受到環境污染傷害的只是學生與教師。應該看到,學生之所以最先被發現問題,只不過是由於未成年人對於環境污染表現得更為敏感,所以也就更早的暴露出“身體反應”。如常外學校周邊小區居民其實早就反映過附近化工廠修復時所散發的異味,而海安這起事件中,早在2013年和2014年當地環保局就對園區進行了廢氣整治,可見“廢氣”的存在並非新近才出現。而到了學生出現了身體上的嚴重不適才進行全面的關停整頓,不能不說治理上存在僥幸心理。
學校必須遠離環境風險區,更不能讓學生的身體成為環境質量的“檢測工具”,對於環境質量的要求也不能只以“不傷害學生”為底線。多起安全事件曝光後,理當為學校周邊的環境治理敲響警鐘,到底還有多少學生暴露在環境風險之下?不容再被忽視。比如有必要對學校周邊環境設立專門的質量檢測和觀察站,以提高防範能力。同時,學校環境風險的暴露,也再次提示,對於化工廠的違規排放,治理力度還並未達到讓人放心的地步。
(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