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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十二連漲”:哪些群體會明顯受益?
http://www.CRNTT.tw   2016-04-16 14:55:13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

  此次養老金調整,意味著自2005年以來,我國已經連續12年調整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新華視點”記者採訪社保業內專家、各地社保部門,解讀社會關注的養老金調整三大焦點問題。

  【焦點一】漲幅為何是6.5%?

  記者梳理發現,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為23.7%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遞增。此次調整幅度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養老金調整幅度的確定,需要考慮保障基本生活、分享發展成果、基金可負擔三項原則。一些專家表示,通常而言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於物價上漲、不高於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於合理區間。

  “過去連續11年由國家統一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並持續按10%的增幅調整,是在特殊情況下採取的特殊舉措。”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200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收入僅647元,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待遇水平差距較大,社會反響比較強烈。因此,我國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以盡快提高其養老金水平。

  “實際上,一些地方調整養老金待遇的年度增幅超過10%。”金維剛說,“到2015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月平均水平已達到2270元,比2004年增長超過2.5倍,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距明顯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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