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立法充滿利益博弈”
江西省委書記強衛在與記者座談時提到,自2014年5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江西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以來,各級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成功調解糾紛1831件,調解成功率達90.4%。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魏小琴指出,立法過程總是時時處處充滿利益博弈。《醫療條例》共7章64條,對醫療糾紛的預防、處理、應急處置和醫療責任保險等方面作出規定。重點完善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制度,解決了維權渠道不夠暢通、醫療鑒定市場混亂等難題。
魏小琴舉例,醫療糾紛條例中,有一個2萬元的基數:如患者要求的賠償金額在2萬元以內,醫院可自行與患者協商賠償,一旦賠償金額超過2萬,則必須通過醫療調解機構進行第三方調解。這個2萬元的基數是否符合市區縣不同醫院的實際,前前後後調研、討論了無數次,常委會在一審、二審中爭論極大。
《學校條例》共六章六十條,對事故應急處置、責任認定、賠償流程做了詳細規定。其中還包含了五條學校免責條款。免責條款寫入條例,寫哪幾條,同樣充滿了爭論。如由地震、雷擊、台風、洪水等自然不可抗力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要如何擔責?
魏小琴說,在經過充分調研、討論、吸取各方意見後,人大“必須要在矛盾的焦點上,在合適的位置上砍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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