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2014年、2015年的中央巡視中並未出現巡視“回頭看”,而是把重點放在了加快“全覆蓋”步伐上。在此前開展的8輪中央巡視中,中央巡視組已經巡視了149家單位黨組織。實現了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按照地方、部門、央企、金融、事業等5個板塊類型,中央巡視已完成3個板塊的巡視,下一步要完成對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巡視,實現中央部門巡視全覆蓋。
今年1月12日至14日,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王岐山在報告中又一次提到:“深化專項巡視,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機動靈活,精准發現,定點突破,必要時殺個‘回馬槍’,開展‘回頭看’。要善於見微知著、由表及裡,抓住個性、把握共性,把巡視監督和派駐監督結合起來,使巡視節奏更快、效率更高,讓利劍高懸、震懾常在。”
“巡視監督最怕陷入‘一巡了之’的境地,十八大之前就有巡視制度,為什麼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其關鍵原因在於沒有對巡視的成果進行再檢驗,以至於讓巡視制度沒有發揮很好的威懾。”莊德水說。
為何在此時殺“回馬槍”?
“中央巡視覆蓋已經過半了,這個時候殺個‘回馬槍’,第一是條件已經成熟,經過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積累了一些經驗;第二是時機成熟,巡視中發現了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並且也發現了一些‘大老虎’的問題線索,通過問題線索把一些‘大老虎’繩之以法,社會公眾對巡視比較關注,巡視成果也初步顯現出來。”莊德水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
“現在殺一個‘回馬槍’是必要的。”莊德水說,這是巡視工作的需求。一方面要實現巡視監督的全覆蓋,檢驗以前的巡視是不是真有成果,是不是見效;另一方面殺一個“回馬槍”,形成震懾,看以前的巡視問題有沒有整改到位,以及看有沒有新的問題線索。這也為下一階段繼續深化巡視體制改革提供參考。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中央巡視制度是一項規範性、常態性、長期性的制度,因此中央巡視工作並不是“一巡了之”,而是需要反覆巡視。在2016年中央第一輪巡視對4個省殺“回馬槍”之後,下一步也許還會對其他省份“回頭看”,這樣精准度更高,解決問題更有針對性,能有效發揮巡視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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