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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法院檢察院黨組書記納入中央巡視範圍
http://www.CRNTT.tw   2015-08-24 14:22:16
  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各省份高級法院、檢察院黨組負責人將納入中央巡視範圍。8月22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工作組成員、中央巡視辦副主任張本平接受中紀委網站訪談時介紹,修訂後的條例涵蓋了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領導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管理、巡視對象範圍、巡視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等。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經完成六輪中央巡視工作,正在進行2015年第二輪專項巡視工作。對於巡視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面臨的新挑戰,總結的實踐經驗,8月13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

  “實現巡視監督沒有禁區、不留空白”,張本平在訪談中指出,中央巡視組在對省區市四套班子開展巡視的基礎上,將“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副省級城市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以及“中央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央國家機關、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金融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納入中央巡視範圍。

  落實巡視全覆蓋要求是新修訂條例的創新之一。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追究巡視人員越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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