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
本年度個人事項填報有哪些新變化?
領導幹部需承諾“自願接受組織審查”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2016年版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最大的變化是領導幹部首次在承諾書中表示“自願接受組織審查”。
領導幹部填報完個人事項後需承諾:“《填表須知》和每項表格下方的填表說明,本人已認真閱讀。所填的相關內容已與配偶、子女進行了認真核實。我鄭重承諾,以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自願接受組織審查。”其中“並自願接受組織審查”為2016年新增加的內容。
“鄭重承諾後,與配偶、子女溝通不夠將不能成為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理由,這一點要讓幹部知道。” 黑龍江省委組織部特別提醒全體報告對象,今後,不能再以與愛人溝通不夠作為不如實報告的理由。只要是登記結婚的,若婚前沒有財產公證,涉及報告的內容是必須報告的,另外婚姻名存實亡、互不溝通等都不能成為不如實報告的根據。
記者注意到,並不只有黑龍江如此提醒,廣西也明確抽查核實出現不一致時,領導幹部在作書面說明時不得以未與配偶、子女溝通作為不知情的理由。部分省份的表格中,該承諾不僅需要本人簽名,還需要配偶簽名。如湖北還特別制定《提醒函》,寫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的處罰辦法,請配偶和子女手寫簽名表示知悉。
正科級領導幹部納入申報範圍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遼寧在轉發中組部通知時明確要求從2016年1月開始,在原有符合報告條件人員的基礎上,將各市正科級領導幹部納入到報告人員範圍。
具體包括各市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幹部;縣(市、區)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幹部;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和人大主席。
據了解,北京、貴州、海南、山西、湖北、江蘇等地2015年已開始在地區部分或全部範圍內將正科級納入申報範圍。
另外,中組部明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告範圍,應包括中央管理的國有企業的三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上相當職務層次的管理人員,省(區、市)管理的國有企業的二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上相當職務層次的管理人員,市(地、州、盟)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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