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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高官貪腐金額相近為何量刑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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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9 09: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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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已經判決的十八大之後的高官貪腐案看,受賄2000萬元以上不滿億元的,除劉鐵男被判處無期徒刑外,其他均為有期徒刑。
受賄1.2977億元的周永康因從寬情節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非死緩。同樣受賄過億的萬慶良、毛小兵將會如何判決尚未可知,但從檢方的指控看,兩人均有索賄的從重處罰情節。
限制、減少死刑的適用已經是刑事改革的大勢所趨。這一原則在未來或許也會大量抑制貪腐犯罪死刑的適用。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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