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質內容看 中央管治權有名有實
從形式背後的實質內容來看,既然是述職報告工作,特首就不能只講成績,還須坦承不足,報告講未來的工作計畫;對於中央領導來說,也不會只是對特首作出肯定性的評價,就香港的重大問題作出表態,還要對特首的工作提出要求。
過去,人們往往將中央領導會見特首時的講話看成是禮節性的表態,在述職方式作出符合憲制的規範化調整之後,港人應該改變觀念,重新認識領導人講話微言大義。由此觀之,領導人對特首的講話,絕不止是一般的客套話,而是對特首今後的工作要求。今次習近平的講話至少包括4方面的要求:
一是謀發展、保穩定、促和諧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任務;二是特區政府應團結社會各界,穩健施政,維護香港社會政治的穩定;三是要抓住國家發展進入“十三五”時期的機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四是積極謀劃長遠發展,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中央對特首述職從形式到內容作出實質性的調整,最值得重視的意義有兩點:
一是中央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工作有監督權、指導權,特首向中央負責既有必要的形式,更有實質性的內容。
二是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有名有實,中央的話語權決不容許架空,中央的地位必須得到尊重。
由此可以看到,中央決心行使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習近平有關“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的講話絕不止是一種表態,而會有相應的實質性行動。
張曉明2012年已提出規範特首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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