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月,河北平鄉縣人民法院審理了燕郊住建局原局長郭光東受賄一案。郭在任期間收受賄賂274萬元、349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據了解,郭光東2008年2月起開始擔任燕郊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局長,2009年3月後任燕郊開發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局長,2013年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4年被逮捕。
法院認定郭光東主要犯罪事實涉及到京秦鐵路燕郊境內南外環地道橋和思菩蘭地道橋工程,燕郊南外環路等市政工程,102國道建築物外立面改造工程等,以及黃金藍灣、金橋嘉苑等房地產開發項目。
在這些項目中,郭光東先後受賄6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基本上以現金為主。其中在黃金藍灣項目上受賄30萬批准小區規劃和金橋嘉苑項目收20萬元為開發商支招改規劃尤為典型。記者調查發現,在郭光東任職燕郊規劃局局長期間,燕郊開發項目改規劃案例層出不窮,不止上述兩例。
“拿到地改規劃實際上作為規劃局長也做不了主,必須要市裡主要領導同意。”一位要求匿名的當地地產商說。這種“內容”高度一致的貪腐問題背後,深層原因往往只有一個,即地產開發。
據了解,從2002年至今,當地開發樓盤超100多個,正在開發的20多個。隨著今年7月通州被確定為北京副中心後,與北京市“新政府”一河之隔的燕郊房價從去年的均價10000元左右,已經上漲到現在均價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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