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1905年,是中國外交大失敗的十年,也是日本外交和軍事大勝利的十年。一位美國學者認為,1898-1908年是中日關係的“黃金十年”,兩國沒有戰爭,日本對中國的改革事業充滿同情等等。我個人認為,這只能是一種片面的看法。
1905年,日本對大韓帝國進行“統監”,1910年,日本與韓國“合併”。
1917年,日本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國宣戰,占領了青島與膠濟路,1922年,因美國等國的反對,日本撤出青島並允許中國“贖回”膠濟路,但保持其在山東的影響力。
1928年,日本製造了皇姑屯事件,炸死張作霖,1931年,發動“九一八”事變,占領東北;1932年,日本扶植成立偽滿洲國,蘇俄隨後將中東路北部的權益以1.4億日元出售給偽滿洲國。
以上所有這些,似乎都可以看成是1895-1905年日本應對遠東國際關係變化的外交和軍事戰略合乎邏輯的後果。
歷史的重複
以上如此詳細地對1895-1905年遠東國際關係與中日關係進行敘述與思考,目的是重新審視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十年,乃至到今天的遠東國際關係與中日關係。
我們很容易地發現歷史在重複,有其相似性。當戰爭結束時,在戰爭中吃夠苦頭的美國人,決定最嚴厲地懲罰日本——不主張日本發展與軍事有關的重工業,警惕神道教在社會思想的影響,限制日本的極端言論,按美國的方式來改組日本的大學與研究機構——1946年,美國為日本制定了“和平憲法”,其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也就是說,日本沒有宣戰權,沒有軍事力量,也沒有交戰權。
當戰爭結束時,在戰爭中蒙受最大災難的中國,蔣中正委員長“以德報怨”,除了收回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廢置偽滿洲國外,沒有主動地對日本採取管制手段,並將琉球交給美國進行托管。蔣委員長此時考慮的不是戰後中日關係,而是如何與中共作戰。
當戰爭結束時,已經在戰爭中獲得利益的蘇聯,報了前次日俄戰爭之仇,重新占領了南庫頁島,並與美國分界管治朝鮮半島,恢復了其在中國東北的中東路、中東路支線及大連、旅順等權益。這不僅恢復到日俄戰爭之前的最大利益態勢,且有所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