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7日電/高鐵“一地兩檢”能否落實,為高鐵效益所在。消息透露,港府與內地正參考美加模式,商討“一地兩檢範圍;同時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高鐵西九龍總站指定範圍進行執法,但僅限出入境、海關及檢驗檢疫。至於相關指定範圍是否屬於內地司法管轄,內地執法人員能否進行拘捕等等,則未有定論。特首梁振英表示,有信心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實施香港高鐵的“一地兩檢”。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到北京與港澳辦官員商討高鐵“一地兩檢”問題後表明,如要在西九龍總站落實“一地兩檢”,無可避免須容許內地執法人員來港執法。了解情況的消息人士表示,初步構想,是由內地及香港授權,規定進入香港境內的高鐵車廂屬於內地司法管轄範圍;但由於空間有限,內地出入境及海關人員難以只在車廂內執法,西九總站須要闢出特定地方,讓內地執法人員執法,但僅限出入境、海關及檢驗檢疫。消息人士估計,由於高鐵的客量有限,內地執法人員所須的空間,將會遠少於西部通道的香港口岸,而且可以設在火車月台附近,作為火車出入口的延伸。
對於有人擔心內地執法人員會在港拘捕敵視中央政府的政治人物,消息人士表示,對於這類要北上闖關的政治人物,例如早前被內地拒絕入境的“加拿大小姐”林耶凡,即使實行一地兩檢,也只是會被拒登車,不會被拘捕;但個別特定個案可能有特殊處理,例如“紅色通緝令”下的貪官。至於可能南下的政治犯,消息人士說,若這類人士離開車廂,同時越過內地關卡,就是香港的司法管轄,內地執法人員亦無可奈何。
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先要解決內地執法人員能否來港執法的原則問題,至於這些執法人員能否有拘捕權,他們執法的特定範圍的司法管轄權誰屬等具體問題,仍未處理。
行政長官梁振英昨表示,外國亦有在同一個地方完成兩國出入境、海關和檢疫工作的情況,有信心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的情況下實施香港高鐵的“一地兩檢”。梁振英續指,高鐵工程花費資金巨大,必須令高鐵方便乘客,發揮其功能,不應只接駁近距離城市。他又指,高鐵在內地已十分成功,部分城際高鐵長度可達到一千公里,由北京至上海及杭州的高鐵更是“一票難求”,加上有人建議興建第二條京滬線高鐵連接北京與上海,正好說明高鐵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非常高和明顯。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陳健碩表示,若然實施一地兩檢,車站設計不會因加入口岸設施而增加建造難度,雖然可能在車站內興建口岸,因而影響可租賃樓面面積,影響收入,但有關收入相對高鐵效益不算多,並指未來可以加強電子通關,減少出入境手續,工程界亦有足夠技術配合。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學系副教授熊永達認為,目前“一地兩檢”的問題是能否符合基本法的問題,“過關在哪裡都是一樣行過去”,只要滿足法例一關,具體操作不會有困難。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