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6日電/被網民評為“網絡廿三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會本周三將恢復二讀辯論,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表示,網民對修例存誤解,是過分憂慮,她強調“cap圖”、舊曲新詞翻唱、同人誌、抒發情感截圖撮歌等,只要達諷刺、時事評論等六項新訂豁免是不會違法,她強調修例現已進入最後階段,不會再引入新修改,並已顧及多方需要利益。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昨接受專訪時指出,了解到網民近日要求在今次修例加入三大項條件,包括釐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會否與新修例雙劍合璧執行、政府是否可繞過版權人直接提出檢控、加入版權豁免凌駕合約條款等訴求,但政府需按公共政策,平衡各方利益,除了網民利益,同時要兼顧業界及版權人利益,“我們都聽到兩邊聲音,網民有聯署,跨版權業界如電視界、出版商、軟件商、音樂商等,都有聲音。”
她強調,現臨最後階段,不適合再引入新的修改,政府須考慮多方需要及利益。她擔心一旦現時加入大型修改,會失平衡點,更要重新討論,不知何時才完成,而近年國際間已有兩條全新版權公約誕生,包括保障印刷品閱讀障礙者及影視作品表演者權利的公約,她認為如不再檢討,香港會極落後於世界,“現時一籃子建議已是最好,不如下輪修訂時再去徵詢,就網民的憂慮再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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