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修例早自二○○六年底提出,一一年時曾提草案失敗,一三年再就戲仿等加入豁免條文諮詢公眾,一四年提交草案,過去一年多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已召開了廿四次會議詳細討論,並與各團體、業界論壇見面,時至今天才正式交立法會二讀辯論,她說,香港的版權修訂已足足遲了近十年。
今次新修例加入六項豁免,包括戲仿、諷刺、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及引用等,梁家麗強調,只要網民改圖改歌二次創作時,符六大豁免範圍已不違法。她形容修例是更加保障網民,非打擊網民,相反修例首要目的是打擊電視機頂盒子的侵權連結她指收到版權人投訴,目前無法例可打擊小盒子收看到未經授權的荷里活電影、電視劇等,望能更新法例,盡快堵塞漏洞。她又重申,近日網民、網媒擔心不同的二次創作,恐墮法網陷阱是過分憂慮,她舉出多個例子解釋,其中只要網上分享超連結、改圖“cap圖”、翻唱舊歌新詞、同人誌等,目的是幽默、評論諷刺時弊,毋須確認聲明已獲法例豁免。
至於有網媒聲稱若無法二次創作,恐要結業,她認為,網媒有收廣告收入,會付費買版權,即使二次創作有諷刺及評論時事都不違法;不過,當市民在whatsapp群組內,將一段電影電視實質片段,向群組一百人內純粹分享而不加任何評論時事、諷刺、引用等,則有可能侵權違法。
梁家麗重申,版權修例是不會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同時執法,為網民的誤會,兩條法例不能跨部門(crossover)使用,早年已訂下。該署未有收到網民連日來的聯署反對信件,她促立法會通過修例。
另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亦解釋,日後新修例執法時,不會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同時處理,必然分開。對於議員提逾九百項修訂,他說需等待立法會主席就批准議員提出修訂作裁決後,才可估算草案審議進度。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