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收受蘇某的錢款,李大川則稱當時家裡經濟困難,住在一間60平方米的房子裡,家裡要買房,他想對家庭有點回饋,才提出借錢。但借來的錢款中,除10萬元用於裝修,其餘則一直隨身攜帶,來京後就放在家裡的衣櫃中。“我內心一直在掙扎,雖說錢是借的,又怕性質不是借的。我跟蘇某是好朋友,這錢什麼時候還都行。”李大川說,紀委調查他是因為有人舉報騰訊給了他好處費,但最終沒有查實,他在被雙規前,主動交待了這筆賄賂款。“隨著職位和權力越來越大,我對金錢看得也不是特別重。十八大後,我想我必須要把這個問題處理好,心裡才能踏實。”他告訴法官說。
悔不當初 虧欠家庭太多
李大川說,從張春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裁,因受賄判死緩)等人的問題爆發後,中國移動的很多人出了一系列問題。2012年,其主管領導魯向東(因受賄判無期)也出事了,此事真正地觸動了自己。同年集團正職應聘時,他就坐立不安,下決心要把錢還給蘇某。“如果處理不好,不好參加正職競聘,在升職時會有人相互舉報。”李大川說,2013年7月和8月間他約蘇某見面,後分兩次將錢退還。
“我確實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了他人好處。案發前,我已經積極補救了年輕時犯下的錯誤,我之前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現在進一步加強了認識,希望組織給予寬大處理。”李大川說。
蘇某的證言顯示,沒有李大川的幫助,像他們這種第一次和中國移動打交道的公司很難中標。李大川向他借錢時態度強硬,他很清楚實際上是向他要錢,拖了幾天才把錢給對方。而李大川拿錢時沒打借條,也未清點具體金額。據悉,蘇某也因涉嫌行賄罪被抓。
李大川的律師為被告人做罪輕辯護,認為其構成自首且未造成損失。庭審最後,李大川聲淚俱下地說,他從四川一個普通家庭考到北京,想給家人爭口氣,因為工作和家人聚少離多,對家庭虧欠太多,自己也患上嚴重的高血壓,希望法庭從輕判決。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