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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生:反腐倡廉在系統全面推進
http://www.CRNTT.tw   2015-11-10 11:36:26
  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順應黨心民意,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猛藥去屙、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治標力度空前,取得顯著成效。但一些人產生了錯覺:當前的反腐倡廉舍“本”抓“標”。實際上,標本兼治是我們黨反腐倡廉建設的一貫主張和舉措,當前的反腐倡廉建設體現了打“老虎”“蒼蠅”和抓建章立制的有機統一。

  不能把治標與治本割裂開來。治標是抓具體現象,治本是抓內在本質。現象與本質的關係是辯證統一的:現象是本質的外在表現,是具體的、多樣的;本質是事物的內在聯繫和根本特征。沒有離開現象的本質,也沒有離開本質的現象。當前一些人之所以產生反腐倡廉舍“本”抓“標”的錯覺,主要是由於把治標與治本割裂開來了,沒有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他們見反腐敗不斷揪出大小貪官,就片面地認為這是治“標”而不治“本”。特別是一些人還存在片面認識:查辦、懲治只是治標的手段,治本就要改革制度、健全機制。殊不知,如果制度只是掛在牆上,就不能達到反腐倡廉的預期效果。只有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提高制度執行力,強化制度落實,才能使制度建設真正成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反腐倡廉的治本力度在加大。我們黨在堅持打“老虎”、拍“蒼蠅”的同時,採取了一系列治本之舉。比如,以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為突破口,制定並落實八項規定。再如,把黨的組織建設和紀律建設推向深入,通過強化執紀監督、查辦案件,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又如,立足現實、著眼長遠,制訂或修訂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更是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主題,為健全黨紀國法、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指南。縱觀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倡廉建設,以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以治本保障和鞏固治標成效,實現了治標與治本相互融合、相互促進,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

  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著眼於不斷優化政治生態,中央從治標與治本有機統一上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注重建構關住權力的制度“籠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不留“暗門”、不開“天窗”,防止“破窗效應”;注重加強反腐法治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法治體系;針對法律體系的薄弱環節,彌補反腐敗法制網的漏洞,形成全面規制與重點防控並舉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有效機制;完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懲戒機制,提高腐敗成本,有效遏制腐敗易發多發態勢。同時應看到,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只有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行為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才能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徐玉生為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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