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此前,曾有知情人士表示,陳四海能力平平,且對工作極不上心,“聽他身邊人說,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還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點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覺”。(京華時報)
陳四海落馬受審了,但是卻留給我們太多的疑問,也暴露出了不少的問題。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從陳四海的身上,我們能够吸取什麼樣的經驗教訓呢?對此,不妨提幾個追問。
首先,陳四海能力平平何以當上市長之位?“能者上,庸者下”,這是歷來是組織任用幹部的一條鐵律。可是陳四海似乎打破了這一規律,即便是能力不出衆,也成功的混上了“副市長”的職位。這難道不該引起組織反思嗎?而且,陳四海在擔任岳陽市農業局局長兼湖南亞華花板橋市場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出現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的行為了,為何他還能節節高升呢?這恐怕難逃“帶病提拔”之嫌吧。
其次,陳四海一天一瓶茅台酒誰買單?茅台酒的價格高昂這是人盡皆知,顯然陳四海的工資是無法支付這筆費用的。那麼陳四海的茅台酒又是從何而來呢?恐怕除了公款消費,就只剩下商人“孝敬”了。幹部這種昂貴的不良嗜好背後,必定潛藏著不為人知的貪腐行為,對於這一點,紀委在日後的工作中,還要多加注意。
最後,對陳四海的監管何以形同虛設?因為嗜酒如命,且經常搞夜生活,所以陳四海“上午10點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覺”。每一個單位,都有每一個單位的日常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這是基本常識,可是陳四海這樣長期的遲到曠工,為何沒人監管呢?如果違紀是不是陳四海,而是普通的公職人員,恐怕早就被相關領導勸勉談話了,甚至是給予行政通報處分。那為啥主角換成陳四海就是不同的結果呢?對“一把手”監督的真空,是唯一合理的解釋。什麼時候消除了“一把手”的特權,什麼時候才可能實現,領導和下屬在適用規章制度上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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