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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能否給“扶老人”站台撐腰?
http://www.CRNTT.tw   2015-07-29 14:14:16
 
  “扶起”社會信任仍需多管齊下

  近年來,多地發生了不少因為“扶不扶”引發的法律和道德爭議。專家指出,解決“扶不扶”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扶不扶”問題的核心關乎社會心態,“不扶” “不敢扶”暴露出的是社會群體之間的信任缺失。修復社會信任需要經過長期過程,需要提高政府和法律公信力、加大輿論宣傳等策略多管齊下。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車浩認為,此次北京的立法草案將救助主體限定在“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的個人”,但也不應將一般路人和肇事者排除在外。

  肖俊表示,除了立法,地方政府可建立對救助者的激勵機制,如表彰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等;同時增強對社會民眾急救醫療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地方立法機構出台相關規定,將訛詐行為記入個人信用系統,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威懾力。

  此外,一些專家指出,法律和道德並非二元對立。“不能說通過立法來解決問題,就意味著社會道德滑坡。”車浩說。

  例如,德國刑法典第323條c款規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需要救助,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急救有可能,尤其對自己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而不進行急救的,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對此,專家指出,立法規定不予救助就是犯法,並不能據此做德國社會道德水平低的判斷。更好的解決“扶不扶”問題,需要法律與道德手段同時規制。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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