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3 電梯“吞人”誰擔責?
安監部門稱仍需調查;律師稱商場應承擔主要責任
向柳娟堂妹發布微博稱,六樓扶梯口沒有警示牌,扶梯也未斷電和停止運轉,也並沒有工作人員進行勸告。
陳觀鑫稱,目前尚不能確定事故的責任是否與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和維保企業相關,要等調查結論出台,才能認定責任。
“雖然最終調查結果沒有出爐,但從電梯的安裝、維護保養以及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方面來看,這是一起可以避免的責任事故。”馬培忠說。
據《武漢晚報》報道,向柳娟親屬這兩天主要訴求是要安良百貨及相關部門給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於後續的賠償問題,尚未提上議事日程。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助理曹寒冰介紹,對於事故,一般而言商場與電梯維修保養公司都要對被害人承擔侵權責任,電梯維修公司保養不當是直接侵權,商場對自己範圍內的設施也有安全維護義務,對消費者也有安全保障義務,所以被害人可以將其作為共同被告,法院分清其內部責任後,確認賠償。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