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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揭開“維權”事件黑幕
http://www.CRNTT.tw   2015-07-12 11:32:07
 
  “周世鋒在代理案件時,除了看代理費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沒有炒作點。”犯罪嫌疑人、鋒銳所律師黃力群供述,“周世鋒自稱律師界的宋江,專門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準則的‘死磕’律師,用違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動把這些人拉攏起來,給他們資助,讓他們覺得有強大的後盾。”

  辦案民警介紹,遇有敏感案事件,這些“死磕”律師在庭內、網上公開對抗法庭,並幕後指使挑頭滋事骨幹組織訪民在庭外、網下聲援滋事,內外呼應,相互借力,成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動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鋒銳所眾多所謂“死磕”律師之一。據了解,王宇不僅被質疑律師執業履歷造假和“吃空餉”,還曾於2008年12月在天津與鐵路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將18歲的張某某打傷致其耳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出獄後,她熱衷於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蘇州範木根案件中,她在網上發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從跟進。開庭時,法院前就聚集了數百人“聲援”、圍觀;庭審中,王宇大鬧法庭,直至被當場帶離,然後在庭外跟“訪民”互動,一起打橫幅、喊口號,引來更多人圍觀、製造影響。

  “鋒銳律師事務所的許多律師和工作人員的風格就像吳淦。劉四新是刑滿釋放人員,沒有律師證,對我國現行體制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鬧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連整句話都說不清楚,表達能力很差,但什麼案子都敢接。”翟岩民供述。

  對於鋒銳所律師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將其描述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讓律師不要像以往那樣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機關聽警察的,在法庭聽法官的,他們說什麼是什麼、不敢反抗,那樣是不行的。要強勢一些,不要聽他們的,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周世鋒曾這樣告訴翟岩民。

  奇,就是能請到一些像吳淦這樣的“奇人”。發揮這種人“敢衝敢打”的“特長”,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吳淦曾經把一女幹部頭像貼在裸體模特模型上,在網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門口給某高院領導“設靈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別的方式,例如,在網上網下聲援炒作圍觀他們代理的案件;舉報、投訴主審法官、辦案民警和當地官員,號召網民對他們人肉搜索,給他們施壓;組織案件當事人、親友以及不相幹的人圍攻政法機關,以此向政法機關施壓,達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內無法達到的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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