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口味”:有的錢多也不接,有的錢少也想接
對於官員和家屬來說,委托律師辯護不是個容易的決定。同樣,律師們接這類案子時也會仔細考慮。
有人喜歡接指定辯護的,有人喜歡接委托辯護的,每個人風格不同。要看案子的影響力大小,有沒有辯護的空間,也要看錢是不是合適。
劉志軍案原本是委托辯護。家屬找到了曾為陳良宇、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鬆有等人辯護過的律師高子程。後來,高子程自己選擇了退出。
“當時都傳劉志軍涉案幾十個億,那樣的話肯定死定了。我覺得自己沒有辦法滿足家屬保命的期待,就退了。結果都是瞎傳,後來起訴的才6000萬。”高子程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蔣潔敏案原本也不是指定辯護,找了高子程,但後來也是解除了委托。
多位曾為高官辯護的律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這類案子大多比較敏感,並不好做,有時還會因為一些意外的壓力導致沒法接。
例如一位著名律師曾接了某高官之子的案子,後來也是退出。他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該高官和他所在律所主任的父親曾在同一中央機關工作,“主任說你還是別接了,別回頭被人懷疑我們家跟他有牽連——你兒子律所的律師為他兒子辯護。”
與外界想象的不同,律師們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這類案子並不賺錢。
“之前可能有錢,一被查財產都被查封扣押了,就沒錢了。就算家裡有的,也會注意影響,不敢多給。本來就說你貪,律師費再付得特別多,不更被懷疑嘛。”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的辯護律師許蘭亭說。
律師朱明勇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有的廳官家屬找到他時,連幾萬塊的代理費都問他能不能再優惠點。
有的案子比較複雜,牽扯精力太多,收費又高不了,算下性價比,就更劃不來。
劉鐵男的卷宗有上百本,律師李法寶說,如果把看卷宗的時間用來接其他案子,從收入角度來說肯定要掙得多。
王兆峰提到,為了薄熙來案,他整整半年就沒辦別的案子,“以後再也不幹了。也是正常收費,一點兒沒多要。(對開拓案源)幫助也不是很大,以前案子就多得做不過來。”
如果是法院指定辯護的案件,因為屬於法律援助,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像劉志軍案,錢列陽最後總共拿到了兩千塊錢,這還包括了他助理的費用。
張青鬆更直接表示,不喜歡接高官的案子,“他們交不起律師費啊。我們更願意接的,是高官帶出來的那些老板的案子,他們有錢。這是一個純商業概念,出名雖然好,但先得生存。”
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這些著名律師為落馬官員牽連出的商人辯護,有的案件可以收入一兩百萬,至於官員自己的律師費,“五萬也有,十萬也有,最多的也就幾十萬”。
喜歡接高官案子的律師同樣很多。就算錢少也願意接。
在北京律師許蘭亭看來,為高官辯護也是見證歷史的一部分。每個高官背後的事都很複雜,豐富的卷宗材料,幫助他們對社會、法律領域更深層的一些東西有所了解和思考。
十八大之後落馬的省部級官員,第一個受審的原內蒙古自治區區委常委王素毅,指定的辯護律師就是許蘭亭。加上之前被查、十八大後開庭的吉林市原副省長田學仁,許蘭亭累計接的省部級官員案件已經多達八個。
儘管劉鐵男和蔣潔敏的案子開始都屬於法律援助,當司法機關找到李法寶時,他沒有絲毫猶豫就接了。在他看來,作為律師不能以收入來衡量他的社會價值,大案子也是對律師的鍛煉,對於分析能力和把控能力也是一種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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